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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!跨境出海迎政策护航,反歧视条款首入法

  • 作者:厦门施莱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7-08 14:4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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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明确"引导有序出海"+将境外平台歧视性限制纳入国家层面应对——草莽扩张时代结束,合规经营成新基线。


7月4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AMZDH获悉,这份共二十条修正案中,与跨境电商出海直接相关的内容明显增多——不仅延续对电商经济的治理思路,也将中国电商企业出海可能遇到的规则问题纳入更明确的法律框架。

一、 为什么现在修法?

2019年版《电子商务法》主要承担"规范线上交易"角色。数年过去,行业已彻底重构——直播带货、全托管、海外仓、跨境支付等环节拉长交易链,平台从"开店入口"升级为规则制定、履约服务和商家管理的核心参与者。

本次修正草案围绕"促进、开放、规范"三条主线展开,新增表述尤为关键:"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相关政策"——意味着跨境电商出海不再仅是企业的商业判断,未来可获得更清晰的政策指引与制度支持。


二、 两大核心新增内容

▍国际规则衔接(第七十三条完善)

草案提出在电子商务交易、支付、物流、信用、安全等领域,推动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相通相容,并促进电子签名、电子身份、电子单证等国际互认。

过去中国卖家出海常面临"规则重来一遍"——国内已跑通的认证/单证/支付/信用体系,海外还得重新适配。若相关互认机制推进,跨境交易部分流程有望简化,履约成本与不确定性降低。


▍涉外应对措施(新增两条)

  • 针对国家/地区:任何国家/地区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,在电商领域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禁止、限制或类似措施的,中国可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。


  • 针对外国实体:外国实体违反非歧视、公平贸易和透明度等通行规则,在电商交易中损害我国公民、企业合法权益的(账号限制、商品下架、资金冻结、拒绝服务、差別收费、歧视性准入门槛等),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调查并将其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,采取提示风险、限制或禁止从事与中国有关电商投资活动等措施。


  • 同时明确:可针对境外歧视性电商政策措施开展多双边磋商、谈判并建立合作争端解决机制。

解读:账号无故被封、类目整体下架、差别收费等不公平待遇,未来不再只是企业与平台间的单点纠纷——可能上升为国家层面沟通与反制事项,给海外平台/相关主体划出红线。

三、"引导有序出海"的新信号

草案特别提到引导有序出海——过去政策侧重"支持走出去",现在"有序"被放到更突出位置。说明跨境电商出海不能只看速度和规模,也要看规则遵守、税务合规、数据安全与长期经营能力。

这与近期系列政策方向一致:

  • 平台涉税信息报送→收入透明化


  •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免税→支持海外仓模式并明确核算要求


  • 商务部等九部门推海外仓建设→平台+产业带+物流+服务商完善链条


  • 数据跨境流动规定→订单/支付/海外仓/售后数据流动划边界

国家态度已从"鼓励做大"走向"支持做稳"


四、 对跨境卖家的启示

1.合规经营是底线:税务(VAT/IOSS/EORI)、产品认证(CE/FCC/SNI等)、数据合规——有序出海意味着这些不再是可选项。


2.关注正式稿落地:修正草案征求意见期通常30天左右,正式施行时间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——但"有序出海""反歧视条款"方向已定,可提前内部宣贯。


3.遇境外歧视性限制保留证据:若遇平台无正当理由批量下架中国卖家、差别收费或拒绝服务,保存通知邮件、后台截图、往来函件——未来或可配合行业组织/主管部门反映。


4.长期布局品牌与海外仓:政策持续倾斜海外仓模式与品牌出海——做深供应链本地化是"有序出海"的典型样本。


结语:《电商法》修正草案把跨境出海放入国家法律框架,是行业从草莽扩张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。会选品、能铺货是过去的核心能力;未来能合规地卖、稳定地卖、长期地卖,才是下一阶段的生存法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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